瑞奇威取消所有非法所得

作者:劉洪林先生
今天的金融業大新聞值得加密的金融業仔細看看。
5月22日,宣布公司收到中國证券委員會及其深圳分局的調查通知,以及行政罚款的提前通知. 中國大陸和香港的某些有錢实体,在未取得所需許可或批准的情况下,在中國大陸經營证券,公共基金銷售和期货业务,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及衍生品法". 中國證监會打算命令相关公司改正或制止這些行為, 此外,CSRC打算對公司創辦人兼CEO李華先生处以125萬元的个人罚款. FULWAY控股公司表示,拟议的罚款仍在等待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程序和最后裁决。
車牌不是符號
這項新聞, 但若從更廣泛的跨界金融管制框架來看, 它的真正訊息是,即使境外金融機構在海外獲得了許可證,只要你向中國大陸居民提供金融服務,中國监管者仍有可能依中國法律評估您的行為。
此邏輯是加密貨幣兑换的警示源 。
許多人可能會問第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國內地能控制富涛是香港券持有者, 問題很簡單 但很重要 答案并不複雜, 因為規定不是關于你注册的地方。
香港執照在香港的管制範圍內, 香港的遵從不代表內地的遵從;迪拜的遵從不代表內地的遵從。 金融牌照不是普通的, 這是一個司法機構 允許你們在你的辖区內進行 具体的金融交易。
所以才很容易想到加密的貨幣 目前許多加密的貨幣交易所表示, 我們在迪拜有執照, 在歐洲有注册, 但問題是, 如果這些交易所继续向中國大陸居民提供登記、交易、合同、錢管理、借款、文件及推介等服務
根據規定,答案可能是是的。
有什么不同
然而,也需要特别注意法律差异。 丰威,虎城,長橋等地因中國大陸先行的证券法律制度而遭到处罚.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融资等业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兑,证券经纪,证券融资业务. 违反有关规定,非法经营证券的,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可以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這通常是「法律、許可、違法、懲罰依据」。 所以證监會可以說你有香港牌照, 但你沒有在中國經營证券的牌照, 你向國內投資人提供证券经纪服務, 錢是哪兒來的? 來自中國監督的 你未经授权的證券交易 由于可以查明犯罪收益,而且法律授权监督机关没收犯罪收益,因此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但加密的金幣交易的情況更複雜。
中國大陸目前並沒有「加密貨幣兑换许可证制度」, 也就是說, 你無法在內地申請虛擬的貨幣兑换執照, 相反,中國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基本方式是,通过管制政策和部門通知,把虛擬貨幣交易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公司發佈了防比特币風險的通告,明确比特币不是由金融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律赔偿和强制等金融屬性,也非真幣,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从事比特币相关业务. 2017年,七省下發"防控資金發行風險的通知",要求ICO停業,要求各货币交易資金平台不得以中央對應方式从事法币與貨幣,虛擬貨幣,代價或虛擬貨幣交易或交易,或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務. 2021年, 10個部發佈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及處理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通告", 进一步澄清虛擬貨幣与法定貨幣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人民銀行在對公眾評論的後續回應中, 也明确引用此通知。
因此,加密貨幣交易所和香港發售商有相似點和不同點。
他們都是海外人, 一提供港元股權,基金,期貨,融资券等证券期货服務,一提供虛擬貨幣現場,合同,金融管理,借款,质押,文件,远期貨幣,OTC等. 他們在中國面臨使用者, 這些運作不是普通的網路服務。
不同的是,券商在中國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加密的貨幣交易所在中國並非「經營了一個可以無照申請許可的企業」, 前者是「你沒有中國證券。
這解釋了為什麼我們不能簡單地說, 因為中國證监會可以没收富人所有非法所得, 法律上沒有如此粗糙的類比 證券商業在《證券法》和没收犯罪收益的規定下有明确的使命。
但正因如此。
為什麼? 因為证券業至少有一條遵守的路 如果想在內地經營证券业务,可以申請相应的批准,接受中国證监會的监督,并進入法定金融系統. 但至少證券本身的法律框架是清楚的。 中國與內地加密的金幣交易會面臨使用者, 或我在杜拜遵守, 以推廣中國內地、KOL家庭工人、線下活動、社區運作及OSC服務。 因為中國大陸不承認這些服務的合法空間。
從這個觀點看, 財富交易真正提醒了加密的貨幣交易, 而不是「明天的監控必然會使你們所有非法所得被充公」。
風險在于人
許多加密的金幣交易也以不同方式對付中國大陸的使用者。 可能已關閉中國大陸手機號碼的登記, 但實際上, 中文介面仍存, 中文社群仍存, 中文KOL仍存。
如果只有中國大陸的使用者自己能存取境外平台, 然而, 如果平台在直言「不服務家庭用戶」時, 仍透過代理、KOL、社區、家園、講話、下線活動、中文套件、微訊、電子郵件等。
問題不僅是該平台是否會被域名、APP、截斷路線封鎖。 更現實的風險是,如果当事人在中國,或未來入境,可能會面临非常特殊的法律后果。
行政風險和犯罪風險也有區別。 並非所有內河使用者的加密金幣交易, 刑事責任的判斷必須参照特定行為、特定数额、特定參與程度和特定傷害的后果。 法律風險肯定與經理、高管、核心經理、基金頻道經理、OTC經理、合同經理及平台經理不同。
但是,如果加密的貨幣交易所向內地居民提供长期、大规模、有組織的交易服務,特别是在合同杠杆、金融存取、OTC存取金、代理收益、货币兑换等方面,如果主管、行政或核心企業的主管在內地就有可能面临犯罪風險。
很多朋友想知道為什麼? 在中國刑法框架内,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險或者非法支付和结算资金,扰乱市場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引发非法经营罪. 實際上並非簡單的結論。 取决于司法机关是否认为具体业务是某些金融业务的非法经营,是否存在支付结算,证券期货的特征,资金交換的特征,以及是否符合加重情节。
當然,這篇文章並非意圖嚇人, 但我要指出, 中國內地並沒有合法空間可以進行秘密貨幣交易, 特别是長期參與决策、組織、營利和內部銷售業方向的風險。
監督會留個帳戶
這亦是加密業最有價值的啟發。
包括Futomo和Tiger等網路券, 2021年11月, CVM訪問了Fulbright和Tiger高管, 明确要求對國內投資商的跨境證券運作進行法律管制; 2022年, 這並不是突然的懲罰。
加密的货币兑换也是一樣。 2013年,2017年至2021年,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管理方式非常明确. 很多交流和实践者并非不知道,而是有选择性的。 每個人都知道,中國和中國的市場很大,使用者很多,交易是动态的,對合同的需求很強大,KOL的轉變很有效率. 問題是管制文件不存在 因為你假裝沒有。
真正需要做的不是研究如何使免罪聲明更好, 而是在实质上判斷它是否面向中國大陸。 例如, 內地市場有中國隊嗎? 您是否透過 KOL 、 代理、 家用服務系統, 地下活動有安排嗎? 是否有家庭雇員參與提升、服務、操作、交易支持? 內地使用者能否存取OTC? 是否以技術手段规避了管制性身份识别? 許多平台都有自己的想法。
這項活動也是內地使用者的提醒。 許多使用海外發售商及海外交易所的人自然感到平台很大, 但金融服務最大的問題是平台遵守不代表你使用路徑遵守, 尤其關于資金的出入境、外币的使用、虛擬貨幣的出售、銀行卡的冻结、資金的舞弊流入以及OTC對手的風險, 平台可以改變域名、主題、國家、使用者的銀行卡、身份資訊和國內的金融流。
這篇文章的標題是「加密的貨幣交易所陷入恐慌」, 我們想提醒各位, 財富交易再次向加密的金幣交易所展示了一個非常實際的規定:持有海外執照不等于忽略中國; 海外運作不等于沒有風險; 在中國。
「我們是全球化的平台, 如果這是真的,那肯定是遵守界限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防火牆只是官方網站上發布的免责声明,而實際上的商業仍然围绕着中國使用者,那么防火牆的效果就非常有限了. 它看的是事實,而不是口號;它看的是商業流,錢流,使用者流,促銷流,而不是你在网上寫的東西。
無論是证券、基金、期货、虛擬貨幣、穩定的貨幣、RWA、連鎖管理、加密支付, 金融管制的实质是管理基金、風險和投資人。 只要你的服務是面向中國大陸居民的, 你就不能完全留在中國監督之外, 只要你的生意实质影響中國的金融秩序、外汇管理、洗錢、個人資訊保護及社會穩定。
加密業肯定有其技術和商业價值, 穩定貨幣、連鎖支付、全球資產流, 但未來的工業越多,就越不可能在管理灰區和幸運感中長期建設。 一個真正成熟的業務的特点是, 開始知道邊境在哪里, 錢不能賺, 使用者不能碰。
這句話被傳統發售人理解。
